分水幼儿园教育集团2016年秋季招生通告
| 招商动态 |2016-05-03
2016年秋季招生通告
一、招生计划
桐庐县分水幼儿园教育集团中心园区:6个班级,每班额30人,合计180人。
二、报名时间
1.第一类和第二类生源:
2016年6月4日 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:30—3:30
2. 第三类生源:
2016年6月11日 上午8:30—11:30
三、招生办法
凡2012年9月1日——2013年8月31日时间段出生的儿童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到分水幼儿园教育集团报名。
1.第一类生源: 本学区内户籍生源。具有桐庐县分水镇玉华社区、分江社区(住址在城区范围)、武盛村、城西村、新龙村(以下简称为本学区)户籍的适龄儿童。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持二证(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、预防接种证)到分水幼儿园教育集团报名。
2.第二类生源:有房无户生源和特殊生源类适龄儿童
(1)非本学区户籍,父母(监护人)在分水镇城区购置住宅房产(或公租房、廉租房)的桐庐县户籍的适龄儿童;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和复印件、房产资料(房产证+契证、购房合同+不动产发票+房产证明)、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。
(2)父母(监护人)在分水镇城区购置住宅房产(或公租房、廉租房)、在分水镇工作(含经商)满一年,且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外省县市户籍的适龄儿童。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持房产资料(房产证+契证、购房合同+不动产发票+房产证明)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、单位劳动合同(或营业执照)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到幼儿园报名。
(3)父(母)在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自建房的适龄儿童;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持土地使用证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、预防接种证来幼儿园报名。
(4)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符合规定的烈军属、镇政府招商引资企业、引进人才等少数人员的适龄儿童;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持有县人才办核发的《桐庐人才精英卡》或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、预防接种证来幼儿园报名。
(5)响应城乡统筹政策,进学区集聚农民的随迁适龄儿童。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,并提供桐庐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、不动产发票、有父母姓名的选房确认书、预防接种证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来幼儿园报名。
3.第三类生源:具有分水镇户籍(学区范围除外),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,父(母)或法定监护人与学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或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学区内营业执照,并按规定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。
父母携带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、单位劳动合同(或营业执照)、房屋租赁证明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、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。
四、录取办法
1.分批录取。幼儿园根据三类生源按三个批次录取。第一批为学区内户籍儿童;第二批为有房无户生源和特殊类适龄儿童;第三批为就近入学,方便监护的分水镇适龄儿童。
2.第一批录取后,如符合第二批条件的适龄儿童超出本园区的剩余招生计划数,则按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房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对象。第二批录取后,如符合第三批条件的适龄儿童超出本园区的剩余招生计划数,则按适龄儿童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缴纳社会保险时间(长短)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对象。
3.幼儿园将于2016年6月10日在园区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,6月17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,6月24日公布第三批录取名单。
五、其他规定
1.本方案所称住宅房产要求拥有独立产权。适龄儿童的户口迁入、住宅房产购置、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截止为2016年5月31日。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仅计算其中一位监护人缴纳的时间。
2.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,按照生源排定序列分批报名、录取,分批通知。
3.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报名时间报名的,按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处理。
4.为做好招生工作,幼儿园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,明确职责,严守招生纪律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。分水幼儿园教育集团报名咨询: 58503166 邵老师 58503158 刘老师 58503168方老师
5.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。镇政府:64336012,教育局:64218876,受理、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。